增加减少出资的情形:
1、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
2、经全体合伙人决定;
3、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职务的履行
1、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2、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网站声明:本文“合伙人增加减少出资的程序”资源信息来自互联网,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发现有涉嫌抄袭的内容,请联系我们,并提交问题、链接及权属信息,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
学知识·找资料-就来aiguokai.com


